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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人的义务及伤残鉴定注意事项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29 14:35)    点击:182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人的义务及伤残鉴定注意事项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人的义务

  (一)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录;

  (二)正确及时地作出鉴定结论;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三)回答事故办案机关所提出的与鉴定有关的问题;

  (四)保守案件秘密;

  (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回避原则的规定;

  (六)妥善保管提交鉴定的物品和材料。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注意事项

  1、伤残评定的时间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 3 个月 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

  2 、伤残评定机构

  一般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作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属于工伤范畴的,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专门的鉴定中心作工伤等级鉴定。伤残鉴定,是全国通用的。

  3 、伤残等级的确定

  伤残等级一般分为十个等级,它根据人体受到损害的原因不同,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就会有不同的伤残等级,且计算伤残赔偿金的方法也不同。实践中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鉴定标准,主要有以下情形:

  (1)交通事故、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客运合同、医疗纠纷等引起的人身损害伤残评定,适用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2)工伤引起的人身损害,适用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4 、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赔偿事宜

  交通事故的赔偿数额,主要根据你的伤残等级(劳动能力的受限程度)、双方的责任承担情况(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书)和车辆的保险情况,还有你的户口性质(城镇还是农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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