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哪些鉴定方法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29 14:32) 点击:121 |
怎么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哪些鉴定方法 一、怎么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住院病历(如:住院首页、入院记录和出院小结等)及所有头、磁共振或线片及检查报告单,并复印一套病历材料,以备鉴定机构留存。 带齐鉴定材料至关重要,是申请伤残鉴定的前提,鉴定机构一般在接受委托后。 如果鉴定机构认为不构成残疾或不构成较高等级的残疾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另行委托其他鉴定梦见,这里注意的是,如果是由公安机关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意见,双方如对鉴定意见不服,可在受到鉴定意见后15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获得批准后,重新鉴定由上级公安机关司法鉴定中心作出。也可由法院进行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作出。 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必须充分重视伤残鉴定的重要性,《伤残等级评定意见书》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无论是协商解决、保险理赔还是诉诸法院,是主张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重要依据。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方法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 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鉴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鉴定,并制作伤残鉴定书送达当事人。 公安机关鉴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鉴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鉴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鉴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将重新鉴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鉴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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